4月26日,公司纪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中省纪委、省纪委监委驻陕煤集团纪检监察组和公司党委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部署公司纪检监察机构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清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公司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在深化、内化、转化上持续用力,更加坚定拥护“两个确立”、更加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要求,公司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的重要举措,作为解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问题的有效途径,教育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坚持融会贯通学,做到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坚持联系实际学,在日常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准确规范执行党的纪律;把党纪学习教育融入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的日常,加强解读和培训,推动深化《条例》理解运用,努力在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上有新提升。
会议强调,公司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整体谋划,全面落实公司党委《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从严落实落细警示教育等各项重点任务。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中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陕煤集团及公司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暨纪检监察工作会安排结合起来,与公司党委全年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持续深化“三个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结合起来,与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要将党纪学习教育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防止虚化发散,力戒形式主义,严防各种“低级红”“高级黑”,切实把纪律教育实起来、严起来,推动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公司纪委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所属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副书记,综合派驻纪检组副组长,其他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会议。